让学生成为“立体”的人
发布日期:2009-03-24
来源:《现代教育导报》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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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陈启德 通讯员 王希华 付永河
2009年春节,山东省昌乐县乔官镇小学五年级学生陈江磊获得了三好学生荣誉称号,但她发现奖状的写法与往年有所不同:“陈江磊同学:你德、智、体全面发展,经由学校、家庭、社区三方评价,被评定为三好学生。”她告诉记者,今年这个荣誉的获得不容易,社区和家长都出具了日常行为表现证明,并签了字。
这是昌乐县教育局《关于改革和创新三好学生评选的意见》颁布后出现的一个新变化。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施的今天,昌乐县改革和创新三好学生评选,旨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其蓬勃的生命力展现着教育的魅力。
调查:三好学生评选怎么了?
2008年9月,中国教育学会会长顾明远先生在一次基础教育学术会议上呼吁“停止评选三好学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关于三好学生评选“存、废、改”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止。其实,昌乐县教育局早在去年伊始就已经意识到,传统的三好学生评选存在问题,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形势存在背离现象。但三好学生评选究竟在哪儿出了问题?究竟应该如何改革?他们没有急于作出结论,而是于去年3月份在全县掀起了一场大讨论,开展了深入的调研活动。
在这场大讨论中,县教育局基教科收到全县教师的来信500余篇,有的痛陈评选弊病,有的提出了合理的建议,而真正希望取消三好学生评选的却很少。对学生的问卷调查也显示,90%以上的学生主张三好学生的评选要看重综合素质发展情况而不是偏重于某一个方面。这坚定了昌乐人推进三好学生评选改革的信心。
在调研中,昌乐总结出了传统三好学生评选的四大弊端:一是重智育,重成绩,重分数,以“应试”为核心的教育使得三好学生评选已经被“潜规则”为“万般皆下品,唯看考试好”;二是忽视过程评价,缺乏对学生过程评价的记录,评价标准模糊,不够全面;三是忽视学生的校外表现,与家庭、社区评价脱钩;四是评选比例偏小,因重在照顾学习方面的尖子而每次评选都会让多数学生失望。这些都与当前全省大力推行的素质教育,与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要求严重背离,使广大学生对三好学生的认识和理解流于肤浅,使三好学生评选的激励作用大打折扣。
昌乐县教育局局长陈绍奎认为,三好学生是诸多学生荣誉称号中规格最高的一种,不是三好学生这个称号出了问题,而是人们的教育思想出了偏差,评选的办法和方式存在问题。
评价:学校、家庭、社区多维度考查
在对全县中小学生的问卷调查中,对如何认定一个学生是否是三好学生,大多数学生认为应该看重综合素质的提高,就连那些学习上的佼佼者也不认为三好学生是自己的专利。实验中学初二学生陈艺华告诉记者:“如果我不能做到德、智、体全面发展,我宁愿放弃三好学生的称号。”
昌乐县改革三好学生评选,首先从评价内容上改革原先只重智育和学校表现的一贯做法,从学校、家庭、社会多个维度全方位考查学生的发展,使所评选的三好学生名副其实,在学校是好学生,在家是好孩子,在社会是好公民,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参与制订该县三好学生评选标准的实验小学校长王法玉认为,这一改革的实质是回归教育规律,还原三好学生的本来面目。
昌乐县教育局党委书记赵长忠告诉记者:“我们之所以改革这项评选,首先是从育人的角度考虑,让三好学生真正成为‘立体’的人。”
昌乐县在改革中仍然将德、智、体全面发展作为评选三好学生的基石,但这三个方面不仅仅表现在学校里,在家庭与社区生活中也有着深刻的表现。三好学生的评选在重视学校表现的基础上,走出班级,走出校园,关注学生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特别是社区活动中的行为表现。在校以“合格+特长”、在家庭以“勤俭+孝敬+自理”、在社会以“公理+责任+实践”为核心内容全面考查学生的表现。学生在家庭中的表现重点放在学生的感恩孝敬、朴素节俭、参与家务、生活自理以及邻里关系(德),自主学习意识和能力(智),家庭体育艺术和心理(体)等方面;学生在社会上的表现要重点考查其社会正义感、社区服务行动、环保意识、诚信行为、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参与公共体育活动、业余文体生活、社会心理等各个方面。
昌乐县教育局从学校、家庭、社会(区)三个维度全面透视学生德、智、体的发展,制定了《昌乐县三好学生评选标准框架体系》,由各个学校按照这个体系制定具体的评选标准细目。为了使三好学生的评选进一步与素质教育接轨,昌乐县提出评选标准的制定要突出三个“重点发展”:一是重点促进学生的创新精神发展,把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作为三好学生评选的重要内容,鼓励学生大胆创新,逐渐树立创新的人格特点;二是重点促进学生的实践能力发展,促使学生学以致用,学会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使书本知识学习与社会生产实践相统一,提高学生的问题解决能力;三是重点促进学生的心理健康发展,让学生具有顽强意志品格,能够承担创新与实践的大任。
评选:实现“三个转向”,做好“三个结合”
评价标准的框架确定以后,昌乐县要求评选工作实现“三个转向”:一是品德评价内容要从“大而空”转向“小而实”,在坚持以中小学生行为规范考查学生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学生在文明礼貌、集体活动、热爱学校、自尊自爱、同学关系等方面的具体表现;二是智力评价方面要从重视学生的学习成绩转向重视对其学习能力的综合考查,全面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求知欲望、学习方法和思维能力、自主学习和自我反思能力的发展;三是体育评价要从单纯关注身体健康转向全面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与心理健康,在考查学生的体育锻炼和身体素质的同时,重点关注学生生命意识、情绪控制特别是面对挫折时的心态反应。城南小学校长李家新在制定评价标准细则时建议将学生的艺术修养也纳入,对其在学校、家庭、社区中的各方面表现要结合实际,区分出层次。 昌乐县为使三好学生评选工作过程化、综合化,着力做好三个结合。一是与过程评价结合好,建立学生成长记录袋,使三好学生的评价与评选贯穿学生每个学期学习与生活的始终,关注发展的过程,关注学生未来发展的趋势和空间;二是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合好,全面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对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审美与身心发展等方面的考查结果,强化三好学生的内在品质发展;三是与家庭及社会评价结合好,设计家庭和社会参与三好学生评选工作的方式与方法,引导家庭成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科学参与,准确评价。
昌乐县教育局副局长麻德志告诉记者,从各学校的反响来看,这项改革是成功的,评选出来的三好学生形象是丰满的、真实的,得到了学校、教师和全体学生的支持。
表彰:多层次激励,面向更多学生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昌乐县营丘镇中小学在2008年度三好学生的评选中分了三个层次:一是镇级三好学生,二是校级三好学生,三是班级三好学生。而在城区一些规模较大的学校,其评选也分了三个层次,在校级与班级之间增加了一个年级三好学生奖项。据营丘镇教管办主任张振涛介绍,这一举措增加了学生入选三好学生的比例,让更多的学生受到激励,使教育成为培养更多好学生的教育。
据一些班主任说,过去的三好学生评选比例往往是按班级人数的10%~15%下达指标,许多德、智、体均有明显发展的学生落选,虽不合理却碍于硬性规定而束手无策。昌乐县的改革意见本着鼓励和促进大多数学生发展的原则,明确要求各个学校可适当放开比例限制,建立多层次的激励机制,文件明确了可设立班级三好学生、年级三好学生、学校三好学生的意见,让学生能够在不同层次上实现发展。对于各层次三好学生的评选比例,教育局则放宽到25%左右,三个层次的评选即可让75%左右的学生受到表彰,调动了广大学生参与的热情。昌乐还有一个特别的规定,就是班主任负责对未当选的学生逐一进行反馈,指出其优点和待改进的地方,使之明确自己的差距和不足,从而树立明确的努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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