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新闻发布会举行
发布日期:2009-02-18
来源:《现代教育导报》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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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李妍)2月13日,2009年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新闻发布会在济南举行。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杨瑛主持新闻发布会,党组成员、总督学徐曙光介绍了大赛有关情况;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经贸委等部门相关领导出席了新闻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经省政府同意,省教育厅、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经贸委联合决定,自2009年起,每年举办一次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今年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主题是:展示技能,促进就业。大赛将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初赛在3月份以前进行完毕,决赛定于4月份进行。
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将设置中职组和高职组。中职组的参赛选手为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注册在校学生;高职组的参赛选手为我省高等职业院校、技术学院、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注册在校学生。中职组初赛以市为单位组队参加,由各市教育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经贸委等有关部门按照省大赛组委会的要求统一部署进行,各市教育局负责本市初赛的组织工作,并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省决赛,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参赛均到属地教育部门报名参加。高职组初赛由各校自行组织,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省决赛。决赛由省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协调,各赛项组委会组织实施。
本次大赛中职组设有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工电子技术、数控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焊接技术、服装设计制作与模特表演、烹饪、财经、美容美发、护理、建筑11大专业类别的32个岗位技能项目;高职组设有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电子技术3大专业类别的3个岗位技能项目。获奖选手及指导教师由省教育厅、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经贸委颁发获奖证书。
据悉,省教育厅将负责技能大赛的业务组织与协调,负责制定大赛规程以及比赛内容、程序、要求等。省财政厅继续重点支持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筹集技能大赛省级决赛经费。对大赛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将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山东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已颁布国家职业标准的竞赛项目,晋升相应的职业资格。省经贸委引导有关企业给予大赛技术和经费支持,引导有关企业现场观摩、与获奖选手签订双向就业协议。鼓励企业进行大赛冠名和长期赞助。
据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举办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是我省职业教育工作的一项新的重大制度设计,是充分展示我省职业院校学生积极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和熟练的职业技能的重要措施,也是加强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积极促进就业的重要措施。它的举办,将会进一步推动我省职业院校实训基地的建设,推动学校积极寻求行业、企业持续有效的技术、设备和资金支持,努力使学校形成“依托行业、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长效机制。今后,我省职业院校将以技能大赛为总抓手,强化师生职业技能训练,突出职业能力培养,体现“做中学、做中教”的职业教育教学特色,从而形成“普通教育有高考,职业教育有技能大赛”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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