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留守儿童教育列入常规管理
发布日期:2009-01-15
来源:《现代教育导报》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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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尹品华 通讯员 范立华 赵海彬)留守儿童的教育与管理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记者了解到,近日德州市教育局出台意见,要求把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列入中小学常规管理,通过建立农村留守儿童登记备案制度,开展“代理家长”、“城乡少年手拉手”、设置“知心姐姐信箱”等活动,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保障。
留守儿童正处于身体成长和情感、态度、价值观形成的特殊时期,由于父母长期不在身边,这些孩子除了缺少生活上的照顾之外,往往还受到“情感缺失”、“情感饥饿”等不良情绪的困扰,在思想道德的形成上出现缺失。为此,德州市教育局规定,各中小学要建立农村留守儿童登记备案制度,全面掌握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的情况;同时要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专门建立起留守儿童个体教育成长档案,及时发现并解决留守儿童的各种教育问题。学校要登记好留守儿童的父母和临时监护人的电话等联系方式,定期召开留守儿童临时监护人会议,通报留守儿童在校学习、生活、品德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留守儿童管理教育的建议。老师要指导留守儿童经常性地与家长进行书信、电话等交流。学校要指导临时监护人开展正确的家庭教育,要开通“热线电话”,保证家校联系渠道畅通。各学校要倡导师生通过师生之间一对一、学生之间一对一等多种形式,与留守儿童结成学习、生活帮扶对子。要开展好“代理家长”、“城乡少年手拉手”等关爱活动,使留守儿童得到学习、生活、心理健康、情感交流和思想上的关怀和帮助。学校应建立心理咨询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并安排其参加相关业务培训,要设置“知心姐姐信箱”,及时了解留守儿童的心理困惑和需求,并有针对性地进行疏导。
同时德州市教育局还要求各区县教育局、中小学要与团委、妇联、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积极整合社会各方面教育管理资源,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管理网络,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留守儿童的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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