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建立规范办学行为“110”
发布日期:2008-11-21
来源:《现代教育导报》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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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蔡廷杰 通讯员 李建新)为强化督导责任区建设,加强督学队伍,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教育形象,青州市近日出台《青州市教育督导责任区规范办学行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此举旨在建立一种“统一领导、反应灵敏、运转高效、责任明确、分工合作、处置有力”的规范办学行为新机制,进一步加大对违规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全面提高素质教育水平,办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
近年来,广大家长、社会各界对教育的诉求越来越高,对教育的关注度、参与度也越来越高,特别对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尤其关切,但存在认识不统一、理解有偏差等问题,造成了一些误解。为了广泛收集民意、倾听民声,青州市教育局聘请了教育监督员,设立了教育热线、局长信箱;根据职责分工,建立了以信访科、基教科、职教科、组织人事科等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运行机制,收到了良好成效,行风评议年年位居各系统前列。随着形势的发展和素质教育的推进,亟需加强对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统一领导、集中指挥。为此,他们探索建立了青州市规范办学行为应急处理指挥中心,成立了教育督导责任区规范办学行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总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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