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推行县域教师工资统一标准发放
发布日期:2008-09-19
来源:《现代教育导报》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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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朱林海 刘金松)临沂市沂水县许家湖镇第三中学的刘海泉老师拿着这个月发到手的1680元工资,脸上绽满了笑容。虽然和经济发达地区的教师相比,工资不是很高,但毕竟每个月比过去多了500元。据了解,为稳定农村教师队伍,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从2008年1月起,该县将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全额纳入了县级财政预算,实现了由县财政统一预算、统一标准、统一发放。这是临沂市积极推动县域教师工资统一标准发放的一个缩影。
记者了解到,刘海泉老师1992年7月参加工作,是中教一级教师。2007年6月份,他每月的工资仅为1180元,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的很大一部分还得自己付。实行县域教师工资统筹后,刨去“三金”,他每月的工资发到了1680元,净涨了500元,这样,一年就增加收入6000元。在许家湖镇三中,与刘海泉同一年参加工作的教师就有10人,他们全都领到了一样的工资(不包括班主任补贴等)。如今,老师们对教育的未来充满了信心,坚定了干好工作的决心。
临沂市既是一个革命老区,又是一个经济欠发达地区,同时也是农业大市、人口大市。全市现辖9县3区2个开发区,其中8个县是国家级经济欠发达县。尽管近年来财政收入总量增长较快,但受经济因素制约,财政收支规模仍相对偏小,人均占有水平仍然很低。按总人口算,2007年全市地方财政人均收入702元,比山东省平均水平低1087元。按财政供养人员算,人均占有2.38万元,比山东省平均水平低2.98万元,是典型的吃饭财政。
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临沂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县区全面落实“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积极筹措资金,提高农村教师工资水平,促进县域教育协调发展。为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实施,今年市政府着力将县域教师工资统一标准发放作为重点督导内容之一进行了督导检查。在做到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依法落实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保证财政性教育经费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的基础上,进一步督促各县区落实教师工资和福利待遇。在兰山区、罗庄区、临沭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开发区教师工资统一标准发放的基础上,今年沂水县、费县等县又实现了县域教师工资统一标准发放。据了解,该市其余各县2009年有望实现县域城乡教师工资统一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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