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青少年犯罪“防火墙”
发布日期:2008-09-18
来源:《现代教育导报》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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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任甲斌
近几年来,各地青少年犯罪有明显的上升趋势,已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什么?如何预防和控制?这是家庭、学校和社会需要正视和认真研究的问题。
少年周某、孙某16岁,张某17岁。2005年2月16日晚,周某因韩某拿了自己的小灵通未还,二人在网上互相谩骂,然后约好当晚在一网吧见面。周某、张某、孙某持长刀到网吧,未找到人,遂返回其租住处。而韩某纠集钱某等9人持长刀、镐把窜至周某3人租住处,与周某3人发生殴斗,周某3人持长刀将韩某、钱某等人砍伤,并将准备逃跑的钱某抓住。随后,他们给钱某的家人打电话,让其准备现金8000元,否则就不放人。次日上午10时,3人将钱取走;上午11时,公安人员从周某3人住宿的旅馆内将他们抓获,同时解救出钱某。法院审理认为,周某3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使用胁迫方法,绑架他人,已构成绑架罪;同时,3人盗窃电缆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鉴于3人未满18周岁,减轻处罚,但最终每人获刑9年。
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青少年犯罪呈总体上升趋势?有专家分析认为,青少年犯罪的主要人群是辍学生、在校困难生和落榜生,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主要有四个。一是家庭教育失误和疏漏,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埋下隐患。有些中学生毕业后未能升学,一时难以就业,整天无所事事。家长忙于工作,对孩子缺少教育、引导、约束。有的家长对孩子的管教方式简单粗暴,使孩子产生逆反心理,变得孤僻、暴戾。有的家长即使看到孩子有不良倾向,也抱有“树大自然直”的想法,任其自然发展。二是学校教育有缺陷。一些学校偏重于文化知识方面的教育,忽视道德、法制方面的教育,导致学生识别是非能力差,道德观念不强,法制观念淡薄。三是社会消极因素和管理上的漏洞成为青少年违法犯罪滋生的土壤。不良文化信息成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诱因,特别是一些含有色情、暴力内容的网站、图书等,对正处于文化需求高峰期而模仿性强、可塑性大的青少年起着直接的违法犯罪诱导作用。一些网吧、游戏厅等公共娱乐场所违规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致使他们沉迷其中。由于无法从正常渠道获得费用,他们便铤而走险。四是个体因素成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导因素。由于他们大多数文化水平较低、辨别是非能力差、法制观念淡薄,共同的爱好和私欲,使他们走上了结成团伙、铤而走险的道路。
山东省莱芜市政协委员、陈毅中学副校长任维勤认为,青少年违法犯罪倾向是一步一步形成的。首先表现在对学习不感兴趣、学习成绩显著下滑、不按时完成作业、考试时抄袭,后来发展为对考试结果不以为然,这是第一步。再后来,他们对事物的兴趣发生变化,譬如上课思想不集中,而对武打、言情和低级庸俗甚至黄色的录像、书刊和光盘感兴趣;经常迟到、早退、旷课,厌恶学校生活。这种孩子如果与校外的不法分子或闲散人员有了联系,就会越来越不愿意回家,这是第二步。再往后,他们对教师和家长的关心、帮助表示反感,甚至怀有敌意,有时给教育者出难题,对遵守纪律、要求进步的学生讽刺、挖苦,把反社会的人格或行为当作“勇敢”的表现;道德品质出现变化,爱说空话、大话、假话,喜欢逞能,并口出秽言、动作粗野,这是第三步。继续发展下去,他们就会结交不三不四的人,或拉帮结伙,或三五成群,最后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预防、控制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首先是社会各界参与,做好防范工作。各部门和单位,要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堵塞可能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漏洞。加强社区、村居对青少年的服务功能,特别是对那些辍学生、流浪儿、社会闲散待业青少年给予关爱,结对帮扶。尤其是对有行为偏差、违法犯罪倾向及刑释解教青少年实施帮教,防止其“破罐子破摔”。其次,要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环境。全社会要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减少外部环境对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侵害。有关职能部门要从严从重惩处那些引诱教唆青少年犯罪的犯罪分子,减少违法犯罪对青少年的影响;要强化对公共娱乐场所及校园周边环境秩序的整治力度,清查、整顿校园内外非法经营摊点和出租房屋,严厉查处扰乱学校周边秩序的行为;要加大对大众传媒和文化市场的清理整顿,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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