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严禁中小学教师暑期违规办班

  本报讯(通讯员 张新明 江浩)暑假前夕,沂源县教体局专门下发文件通知,对全县中小学教师暑期办学行为作出明确要求。
  文件规定,各镇(街道)教体办、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加强监督检查,规范中小学假期工作,严禁组织学生到校集体学习,严禁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师德教育,与教师签定假期规范办学行为目标责任书,开展“自觉遵守教育教学行为”签名等系列活动,对照“淄博市教师十不准”和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组织开展“违规教育教学”行为大排查活动。县教体局设置举报信箱,联合城管执法、公安等部门对辖区内培训辅导学校进行定期督查,严禁教师举办、参与各类辅导班或到培训机构参加有偿家教,发现问题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