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建立教育干部和教研员听课制度
发布日期:2009-03-16
来源:《现代教育导报》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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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尹品华 通讯员 焦成君)为进一步树立全员抓质量的思想,形成提高质量的强大合力,德州市教育局近日连续出台三个文件,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定点联系制度,每月至少到所联系县(市、区)和学校1次。市、县教育局局长和市教育局中层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分管教学的副局长不少于20节,其他班子成员不少于12节,市、县两级教研室主任、副主任不少于30节,其他教研人员不少于40节。对听课证制度、统计通报制度和纪律要求都做出了具体规定,年终将对听课情况进行考核,列入综合考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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