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督导”推动区域教育科学发展
发布日期:2009-02-03
来源:《现代教育导报》综合版
浏览次数:3237次
本报记者 陈德亭 通讯员 刘涛 张怀旭
“督导不是简单地给基层学校打个分而已,而是要以人为本,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科学发展。”淄博市临淄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专职督学徐广福说,“我们采取多项措施,大力推进‘阳光督导’,给学校一个公正客观的评价,帮助学校总结经验、找出不足。”
近年来,临淄区为进一步增强教育督导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学校的合法权益,实现教育公平,采取多边协商、现场签字、投诉制度等6项措施,实施“阳光督导”。
多边协商,统一认识。在每年制定督导评估方案时,立足一个“早”字和突出一个“商”字。先是在内部反复讨论,于年初确定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然后通过临淄教育城域网公示指标体系,征求教育局各科室和基层学校的意见,再多次、多层面召开基层学校校长座谈会,共同商讨督导指标要点和具体要求。通过反复征求意见、讨论协商,统一各方认识,形成一致意见。这样,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各方都容易接受,减少了分歧。
培训宣讲,明确重点。公平、公正、公开评价是教育督导的生命线。每年年初,临淄区以校长培训班的形式,向全区校长解读督导评估方案,明确当年教育工作重点和难点;组建督导宣讲团到基层学校,面对面地向学校管理干部详细解读评估工作要点和细则,帮助学校有效落实目标工作要求。每次督导评估之前,临淄区还组织督导人员认真学习《督导评估方案》及打分细则,让督导人员做到指标项目统一、标准统一、程序统一,在督导评估中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所学校。
对照标准,严格程序。为充分发挥督导评估方案的方向性、指导性作用,临淄区每年初即制定下发督导评估标准,各学校按照评估细则规定的工作规范和要求,制定学校计划,分阶段、分步骤实施和落实。为全面规范督导评估工作,临淄区还制定实施了《临淄区教育督导评估工作规程》,每次过程性督导、随访督导、终结性督导,均采取临时抽签的方式,随机确定督导单位,有效杜绝了基层学校对督导工作的应付和有针对性的准备。督导人员在督导过程中大都不是听取学校汇报,而是直接对照评估项目工作标准进行核查,在查阅档案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实地查看、问卷测评等方式进行实际验证,最后对学校相关工作作出确切的定性评价。
现场签字,及时公示。督导人员将在评估中发现的成绩和问题当面向校长进行详细反馈说明,对学校提出的疑问进行当场解释,然后校长和督导人员双方在“督导三联单”上当场签字。第一联交督导室,用于综合分析和汇总;第二联留给学校,方便学校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准确核实成绩;第三联由督导人员留存备查。这样就实现了“三方联动,互相监督,阳光操作”。此外,临淄区还建立健全了督导结果公告制度。督导结束后及时通过全区校长会议和督导网站公示督导情况,让每个被督导的单位都能看到自己和其他学校的成绩,便于学校横向和纵向比较,同时也便于学校核实、核算成绩,进一步增强了督导工作的透明度。
打分、统计分离,实施流水作业。临淄区在督导过程中明确要求督导人员于每天工作结束后及时上交评估计分表,再另外组织专门人员及时统计当天督导成绩,实现了评分、统计两个环节的分离,并要求做到成绩统计不过夜,这样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增强了对统计环节的监督。对此,基层学校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实行投诉制度,开展推介性评价。临淄区规定,凡是学校对督导公示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申诉,进入申诉程序。如问题经核查属实,除对所涉及问题给予及时纠正外,还将对督导人员提出批评,予以处分。推介性评价是临淄区督导评估中推出的一项增值性服务。“督导评估不是单纯地查找问题,更重要的是发现基层单位的工作亮点和成熟经验,通过教育督导网站或教育简报,把学校有特色的东西推广出去。”谈起开展推介性评价的好处时,徐广福如是说。每次督导完成后,各督导组还将推荐两所学校,负责将其成熟的工作经验整理成书面材料向全区发布,实现了教育督导的推介性服务。
“阳光督导”对学校工作产生了良好的推动作用。一位校长说:“‘阳光督导’为我们基层学校指明了方向,我们没有必要刻意去准备、去迎接,只需按部就班地做好自己的工作就是了。”随着“阳光督导”的深入实施和督导工作的不断创新,临淄区的教育督导工作赢得了各基层学校的信任、理解和支持,有效调动了基层学校工作的积极性,也为区域教育的科学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联系电话:0531-51756681,0531-51756682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土屋路3-1号(250002)
0531-51756739
(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0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