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教育宣传被纳入对县级政府重点教育督导
发布日期:2009-01-16
来源:《现代教育导报》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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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张庆亮 通讯员 赵云福)教育宣传工作纳入对县(市、区)重点教育工作督导,设立“潍坊教育新闻奖”……这一系列措施的实施,对2008年的潍坊教育宣传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为全面推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潍坊市教育局于2008年初出台专门文件,大力加强教育宣传工作。实施教育宣传工作月度通报制度,每月5日前对县(市、区)、直属单位和学校、教育局机关科室的宣传工作特别是重大典型推广情况予以通报,发至各县(市、区)教育局和直属单位、学校主要负责人。将教育宣传工作纳入潍坊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重点教育工作督导,纳入市教育局对直属单位、学校和机关科室的综合考核。
对在重大典型宣传推广中做出突出贡献、产生重大影响的直属单位和学校、局机关科室以及个人,授予“突出贡献奖”,在年度考核中“一票肯定”,直接认定为先进。面向全市教育宣传工作者设立年度“潍坊教育新闻奖”,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并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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