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确定今后五年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目标
发布日期:2008-10-07
来源:《现代教育导报》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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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陈怡)9月22日至23日,山东省农村学前教育工作研讨会在泰安召开。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明确了今后5年全省农村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目标。
——基本满足农村3~5岁适龄幼儿入园需要,到2012年,农村学前三年儿童入园率达到85%以上,学前一年儿童入园率达到99%以上,其中,学前特殊儿童和流动人口子女的入园率有较大幅度提高。
——一类及以上幼儿园都要积极开展0~6岁托幼一体化实验,有条件的要开展早期儿童特殊教育实验。提供0~6岁儿童家长及看护人的保育和教育咨询服务,普及科学育儿知识。
——形成以县(市、区)实验幼儿园为示范、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骨干、集体办园(学区联办、小学附设、村集体联办)为主体、个人办园为补充的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格局。
——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所公办省级实验幼儿园,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所有村办幼儿园(班)达到《山东省学前教育机构审批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基本条件。
——到2012年,农村幼儿教师专业合格率达到80%以上,专科及以上学历者达到30%以上。幼儿园园长、教师持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和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率达到80%和60%以上。
张志勇指出,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前教育事业属于社会公益性、福利性事业。发展学前教育对于促进儿童身心全面健康发展、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提高国民素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张志勇强调,要理顺农村教育的管理体制,形成县乡两级共管、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要尽快建立和完善以县(市、区)实验幼儿园为示范、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骨干、集体办园为主体、个人办园为补充的农村学前教育新格局;要坚持以政府为主渠道,不断完善学前教育多元投资机制;要创新发展机制,推进幼儿园的标准化建设,启动学前教育先进县创建工作;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及业务素质高、工作稳定性强、年轻并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要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切实提高学前教育的办园水平和教育质量。
会上,泰安市教育局、宁阳县政府、东营市教育局、临沂市罗庄区政府、淄博市临淄区辛店街道中心校、招远市教育局、日照市岚山区教育局、无棣县教育局、临清市教育局等9个单位做了典型发言,各市教育局分管局长,基教、学前科(处)长参加了会议。与会人员还参观了泰安市宁阳县和岱岳区的8所农村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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