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不能到校就读残疾孤儿可享送教上门服务
发布日期:2008-06-10
来源:《现代教育导报》综合版
浏览次数:6786次
本报综合消息 日前,民政部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共同制定了《关于汶川大地震四川省“三孤”人员救助安置的意见》。《意见》指出,对不能到学校就读的残疾孤儿由本行政区域内学校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意见》强调保护儿童权利。要坚持儿童权利优先的原则,充分尊重孤儿的意愿。对可以被亲属收养、抚养、寄养的孤儿,要尽可能维系其已有的亲缘和地缘关系;对确实不能在当地安置的孤儿,选择邻近城市安置;对省外安置的孤儿,选择大中城市条件较好的福利机构或家庭安置。孤儿是少数民族的,要尊重他们的宗教传统和风俗习惯。
《意见》说,要切实保障孤儿接受良好教育的权利。对目前在中小学就读的孤儿,要根据他们的意愿,尽可能使其在原学校或国内其他条件较好的学校完成学业。寄宿的孤儿学校要为他们提供住宿服务,负责照顾其生活。对考上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的孤儿,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提供各种帮助,以支持其完成学业;愿意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孤儿,都能免费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接受良好的职业教育。《意见》明确了“社会助养”的途径和对象,即社会上爱心人士可以通过资助、提供志愿服务等形式,定向或者不定向、定期或者不定期地为一名或者多名孤儿提供生活、教育、医疗、康复等方面的资金保障或服务。
联系电话:0531-51756681,0531-51756682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土屋路3-1号(250002)
0531-51756739
(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0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