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技大学出台特困生就业扶持政策
发布日期:2008-06-24
来源:《现代教育导报》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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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曲明)凡经认定的特困毕业生,山东省生源的,毕业前由省财政按500元/人的标准提供一次性求职补贴;非山东生源的,由学校按500元/人的标准提供一次性求职补贴。这是青岛科技大学日前为帮助特困生顺利就业专门制定出台的“利好”政策。
新出台的《青岛科技大学关于做好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规定,特困生是指符合城乡低保、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家庭等特殊情况,就业有困难需要帮助的应届毕业生。其中,升学、出国、参军、指令性就业、暂无就业意愿的除外。凡按照省有关规定被确认为特困生且公示无异议的,学校将对他们在就业上进行政策倾斜,以帮助他们顺利就业。这六项倾斜政策分别是:
发放求职补贴。凡经认定的特困生,山东生源的,毕业前由省财政按500元/人的标准提供一次性求职补贴;非山东生源的,由学校按500元/人的标准提供一次性求职补贴。
实行“一对一”帮扶活动。学校将对每个特困生安排专人负责,切实了解特困生就业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合理引导他们的就业观念,帮助其解决就业过程中出现的难题。
重点推荐就业岗位。在学校各级招聘会中,学校将积极为特困生就业搭建供需平台,将特困生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
组织就业实习。学校将为特困生提供实习单位,重点向实习单位进行就业推荐,进一步促进特困生就业。
加强就业培训。针对特困生的特点和就业需求,对他们进行就业前的专门指导和培训,组织他们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竞争力、创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帮助他们凭素质技能实现就业。
借助社会力量助学。积极联系企事业单位实施帮学助困、奉献爱心活动,设立“特困生资助基金”,解决特困生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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