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优秀文化育人素材征集活动

活动简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齐鲁优秀文化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的重要作用,引领广大青少年学生自觉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树立文化自信,经研究,拟组织开展齐鲁优秀文化育人素材征集活动。
活动规则

一、征集内容

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育担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为目标,依托省内文化遗产、博物馆、旅游景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优秀历史人物等,深入整理和发掘其中蕴含的丰富哲理、时代精神和育人价值,打造丰富多彩的校外育人资源,为中小学校开展优秀传统文化研学实践活动提供有力支撑,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在深切感知家乡历史文化中增强文化自信。

《山东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单》《山东省历史文化街区名单》《山东省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名录》《2023年山东省国家一级博物馆名录》《山东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录》,已上传至山东教育社官网(www.sdjys.org),供各地参考。

二、参与对象

省内文化遗产、旅游景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的管理单位;各级各类博物馆;省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基地。列入《山东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单》《山东省历史文化街区名单》的单位(镇、村、街区)、各级各类博物馆、省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基地均至少提供一份素材。鼓励广大中小学教师、文化工作者、文旅从业人员参与。

三、征集时间

2023年9月—10月。

四、素材报送

(一)素材形式。应包括以下要素:

1.名称。对素材的总体概括,一般不超过20个字。

2.内容。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为“文化博览”,是对素材内容的概括梳理,围绕传统文化的丰富内涵、名胜古迹的来源、先贤名士的生平事迹等展开,内容有据可查、有章可循、实事求是,不可随意杜撰编造,原则上不超过1000字。第二部分为“学习感悟”,是对其中所蕴含的育人价值、优秀文化的精神要义等进行提炼总结,原则上不超过200字。第三部分为“拓展延伸”,列举1-2个延伸性知识点,引导青少年加深对当地历史文化、优秀传统、名人故事等的理解,原则上不超过200字。

3.图片。3-5张与提供素材紧密相关、具有代表性的图片,单张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为jpg或png。

(二)报送单位。此次素材征集活动由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共同主办,委托山东教育社具体承办。各地素材以市为单位进行报送,承办方组织专家对素材进行评选,选择部分作品在《山东教育》《山东教育报》等山东教育社媒体矩阵刊发。主办方对优秀作品颁发证书并集结出版,同时对工作组织得力、入选数量较多的地区进行表扬。

(三)作品权益。本次素材征集活动所有提交材料的版权归报送单位或个人所有,素材一经提交,视为同意活动主办单位使用。主办单位拥有对素材在宣传、活动、展览、出版、复制、信息网络传播等权利。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组织发动。各市教育、住建、文旅部门要将此次素材征集活动作为落实省委关于全环境立德树人部署的重要内容,分领域做好辖区内素材征集组织工作,将相关单位参与素材征集的情况作为考核评估、年检的重要参考指标,确保工作成效。各市教育部门要做好牵头协调、素材审核和报送工作。请于9月25日前每市确定一名工作联系人,将姓名、单位、联系方式报送承办单位。

(二)提高素材质量。各市要按照“谁报送、谁审核”的原则,认真做好素材的质量把关,确保无任何政治性问题,内容科学、严谨,符合青少年学生的认知水平,能够引起学习兴趣和思想共鸣。要坚持系统观念,做好域内各类文化元素的统筹,素材征集应覆盖所有县(市、区),形成完整文化版图。各市请通知相关资源单位于10月18—31日登录山东教育社官网(www.sdjys.org),导航栏点击“申报评审”,在“齐鲁优秀文化育人”专题注册并上传相关素材。

(三)健全工作保障。各地要引导文化单位充分发掘育人元素,将主动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作为其重要职责,从经费、项目、荣誉等方面加大对育人成效显著单位的支持力度。要注重与高校、科研单位的合作,开发更多高质量的校外育人资源。要借助各类优秀文化教育资源,形成若干条主题鲜明的精品研学线路,为青少年研学实践提供支持。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以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对齐鲁优秀传统文化的宣传推广,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承办单位联系人:徐莹莹,联系电话:0531-51756770。邮箱:sdjyx@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