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举办2020年山东省教师书法篆刻大赛的通知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办发〔2017〕5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社科〔2014〕3号)等文件精神,推进中华经典诵写讲工程,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经研究,决定举办2020年山东省教师书法篆刻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礼敬中国汉字、推进书法教育、传承中华文明。
  二、赛事分类
  本次大赛分为毛笔书法类和篆刻类,每类分设中小学教师组、高校教师组。
  (一)毛笔书法类
  参赛作品不限书体;内容应为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经典诗文,提倡主题鲜明健康向上的自创作品(非临摹作品);文字书写符合汉字和书体规范,草书、篆书附释文;尺寸为四尺整纸,一律为竖式,小楷作品可竖式四尺对开;请勿装裱,务必在作品背面粘贴作品明细表(附件1)。
  (二)篆刻类
  参赛作品需六方创作,两方临摹印,四方创作印;印文需加释文、两则边款,打拓在竖式四尺对开宣纸印屏上,设计符合展览要求;请勿装裱,务必在作品背面粘贴作品明细表(附件1)。
  三、工作安排
  (一)提交作品
  1.大赛截稿日期:2020年5月30日。
  各市教育(教体)局图书代办站负责汇总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组参赛作品,经市语委办审核后,填写作品汇总表(附件2),将纸质版汇总表及作品原件寄送至指定地址,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各高校语委办负责汇总本单位教师参赛作品,填写作品汇总表(附件2),将纸质版汇总表及作品原件寄送至指定地址,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2.大赛为公益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参赛作品须为原创,禁止抄袭、代笔。入选作品一律进行审核。
  (二)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按照类别每组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奖,颁发获奖证书。
  (三)获奖作品展示
  拟于教师节庆祝活动或全国推普周期间举办2020年山东省教师书法篆刻大赛获奖作品展览及作品集首发式,大赛期间山东教育社相关报刊及网站进行实时报道并刊登优秀作品。
  四、组织机构
  山东省教师书法篆刻大赛由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办,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山东教育社承办。
  五、联系方式
  大赛联系人: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刘英琦
  联系电话:0531-81758333
  实物收稿联系人:山东教育社 周勇
  联系电话:0531-55630037,13105317700
  实物收稿地址:济南市市中区阳光舜城土屋路3-1号山东教育社策划部710房间,邮编:250002。
  电子邮箱:sdybzlhz@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