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国梦·齐鲁情”摄影作品展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8-21
来源:山东教育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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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6周年,讴歌中国共产党的丰功伟绩,弘扬社会主旋律,展现我厅广大干部职工爱党、爱国、爱教育、爱生活的精神风貌,团结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投身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经厅领导同意,决定举办以“中国梦·齐鲁情”为主题的摄影作品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缅怀党的光辉历程,赞美伟大祖国,歌颂改革开放伟大成就,力求用艺术的语言、生动的作品,充分展现我厅广大干部职工奋发向上、拼搏奉献、建功立业的时代风采。
参评作品应以“中国梦·齐鲁情”为主题,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社会和谐新风尚,要求联系实际,贴近生活,反映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发展的新变化、新气象、新风貌。
二、参赛作品要求
(一)作品分为人物类、风景类、纪实类等三类。
(二)参赛作品必须是本人亲自创作的2014年—2015年的作品。
(三)摄影作品拍摄器材应为单反或普通数码相机。作品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当调整,不得做任何合成、添加、改变色彩等更改画面的技术处理。
(四)作品分辨率不得低于500万像素,参评者需提交洗印后成稿,单幅作品洗印尺寸为8寸(203mm×152mm),每人限报单幅作品1件或组照1组(数量为4—6幅),彩色、黑白不限。
三、作品征集
(一)征集范围
本次活动面向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广泛征集优秀摄影作品。
(二)征集日期
2015年8月15日至8月31日。
(三)作品报送
参评作品以处室、单位集体报送,须在其背面或另加标签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及作品信息。并填写《“中国梦·齐鲁情”摄影作品展评汇总表》,盖章后连同电子版报厅机关党委。
四、其它事项
(一)各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把开展干部职工优秀摄影作品评选作为加强干部职工思想道德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扎实推进我厅精神文明建设。要认真策划,精心组织,务求实效,突出主题,挑选优秀作品并按时报送,确保活动取得良好的效果。
(二)参评作品按申报类别评奖,获奖作品将颁发证书并在厅机关和相关直属单位进行展示。
(三)参评作品版权归其作者所有,涉及肖像权、著作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负。凡已参加相关比赛、展评活动的获奖作品均不得参加此次评选。参评作品原则上一律不退。
(四)作品报送地址:山东省教育厅机关党委(701房间)。
联系电话:81916588,电子邮箱:jgdw0713@163.com, 联系人:车宗哲。
中共山东省教育厅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5年7月6日
联系电话:0531-51756681,0531-51756682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土屋路3-1号(250002)
0531-51756739
(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0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