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20年“新高考”实施方案公布
本报讯(记者 管恩武 孙荣光 廉德忠)12月16日,经省政府同意,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印发了《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这标志着2020年“新高考”进入实质性落地实施阶段。
此次改革影响深远、意义重大,政策点多、涉及面广,社会各界高度关注。12月16日上午,山东省教育厅举行2020年“新高考”实施方案新闻通气会,省教育厅副厅长关延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院长张琳、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处长李霞、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副院长张志刚等出席通气会,通报《实施方案》的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通报了《实施方案》出台背景和形成过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选择上海、浙江进行首批改革试点,2016年又确定山东等4省市扩大试点。2016年和2018年,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明确了山东改革试点的基本指导思想和政策框架。省教育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成立了专门工作组,科学谋划、系统设计我省实施方案。先后召开了20多次座谈会和论证会,其间还得到了教育部有关司局领导的悉心指导和大力支持。2019年9月下旬,省教育厅邓云锋厅长带队到教育部学生司、考试中心作专题汇报。10月中旬,向教育部学生司报送《实施方案(送审稿)》审核,根据教育部书面意见修改完善。10月下旬,于杰副省长2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和专家论证会,进一步修改完善。11月2日,于杰副省长召集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全体成员单位会议,研究通过《实施方案(送审稿)》。11月11日,龚正省长主持省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实施方案》。
就《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发布会通报如下。坚持“四个有利于”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按照有利于素质教育、有利于科学选才、有利于教育公平、有利于安全稳定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统筹兼顾、平稳过渡、简捷高效、易于实施,深化我省高校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改革,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国家和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方针政策,进一步规范程序、明确步骤、强化保障,建立健全科学选才、促进公平、监管有力、服务高效的高校招生工作机制,提升我省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确保高考综合改革平稳实施,维护招生工作公平公正,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遵循坚持统筹兼顾、落实改革精神、保持平稳过渡、注重简捷易行、维护公平公正“五个原则”。
与改革前相比,《实施方案》改革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考试科目和时间。语文、数学、外语(笔试)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7日全天和6月8日下午;外语(听力)考试实行两次考试,均安排在1月8日上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9日-10日。二是成绩构成和分数转换。2020年,高考成绩仍为750分,语文、数学、外语3科使用原始分数,每科满分均为150分;考生自选3科原始分满分均为100分,转换为等级分计入总成绩,转换后每科满分均为100分。三是划线和录取办法。2020年,报考科类分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3类。普通类录取批次分为提前批、特殊类型批和常规批3个批次;艺术类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专科批3个批次;体育类分为提前批和常规批2个批次。四是志愿设置和填报。2020年,志愿设置采取“专业(专业类)+学校”方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普通类填报志愿最多不超过96个,艺术和体育类填报志愿最多不超过60个。改革后,采用“专业(专业类)+学校”志愿填报方式,将增强考生录取专业与兴趣特长的匹配度,避免大量考生因被调剂录取造成不符合专业意愿的状况。
发布会还通报了推进《实施方案》的四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落实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考试招生机构和招生高校的工作职责,确保2020年高校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平稳落地实施。二是加强能力建设,加强招生考试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考试招生条件保障,加大基础教育投入,改善高中办学条件。三是广泛开展宣传培训。通过制作“一本宣传册”、拍摄“一部专题片”、开展“一次新闻发布”、组建“一支专家队伍”、组织“一系列专题培训”、搭建“一个联合应答平台”,积极为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营造良好氛围。四是开展模拟演练。根据工作需要开展2020年高校招生夏季考试和录取工作全员全过程模拟演练,及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程序、优化流程,为2020年高考综合改革平稳实施奠定基础。
新闻通气会现场 王占波/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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