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加强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开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发布日期:2019-04-15
来源:《山东教育报》(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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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张竞心)省教育厅日前下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开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指导意见》,对充分发挥课程在中小学生劳动教育中主渠道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劳动教育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提出,要充分认识加强劳动教育,开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重要意义。要统筹课程设置,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学期分别至少完成1个主题活动,三至六年级学生每学期分别至少完成2个主题活动;普通高中学生应围绕党团活动、学生发展指导、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研学旅行等,重在提升劳动能力,涵养劳动品质。要统筹课时安排,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课时安排为:小学一至二年级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平均每两周不少于3课时;普通高中共14学分。要统筹学科融合,在德育、语文、历史等学科教学中加大劳动观念和态度培养,在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学科教学中加大动手操作和劳动技能训练,在其他学科教学和团队活动中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内容。要统筹家校共育,鼓励家务劳动,教育学生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大力开展劳动实践类社团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校外劳动。要统筹成果要求,强化评价结果使用,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劳动教育参加情况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依据和高等学校招生的重要参考。
通知强调,要加强组织保障;加强师资保障,配足配齐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师;加强条件保障,按照省定办学条件标准设置足够的综合实践活动教室,配置相应的仪器设备和工具耗材等;加强评价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劳动教育实施情况、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设情况纳入群众满意度调查、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建设范围。
通知提出,要充分认识加强劳动教育,开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重要意义。要统筹课程设置,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学期分别至少完成1个主题活动,三至六年级学生每学期分别至少完成2个主题活动;普通高中学生应围绕党团活动、学生发展指导、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研学旅行等,重在提升劳动能力,涵养劳动品质。要统筹课时安排,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课时安排为:小学一至二年级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平均每两周不少于3课时;普通高中共14学分。要统筹学科融合,在德育、语文、历史等学科教学中加大劳动观念和态度培养,在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学科教学中加大动手操作和劳动技能训练,在其他学科教学和团队活动中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内容。要统筹家校共育,鼓励家务劳动,教育学生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大力开展劳动实践类社团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校外劳动。要统筹成果要求,强化评价结果使用,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劳动教育参加情况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依据和高等学校招生的重要参考。
通知强调,要加强组织保障;加强师资保障,配足配齐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师;加强条件保障,按照省定办学条件标准设置足够的综合实践活动教室,配置相应的仪器设备和工具耗材等;加强评价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劳动教育实施情况、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设情况纳入群众满意度调查、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建设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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