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校军事课程建设评价方案》印发
发布日期:2017-07-25
来源:《山东教育报》(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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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付倩)近日,省教育厅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军事课程建设评价方案》(以下简称《评价方案》),决定自2018年起启动全省普通高校军事课程建设评价工作。
《评价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军事课程建设、教师队伍、组织保障、教育教学等44项指标。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依据《指标体系》评价打分。满分110分,95分以上为优秀,81~94分为良好,71~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目的是以评促教,推进高校国防教育教学改革,完善军事课程质量保障体系,提高国防教育育人成效。
评价将采取高校自评与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价相结合方式进行。评价结果向社会公示。
《评价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军事课程建设、教师队伍、组织保障、教育教学等44项指标。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依据《指标体系》评价打分。满分110分,95分以上为优秀,81~94分为良好,71~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目的是以评促教,推进高校国防教育教学改革,完善军事课程质量保障体系,提高国防教育育人成效。
评价将采取高校自评与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价相结合方式进行。评价结果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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