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中毕业读中职也能享受助学金
发布日期:2009-04-20
来源:《现代教育导报》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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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 中职学校不准招收综合高中学生和初中学生,高中毕业生读中职也能享受助学金……这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河北省教育厅2009年职成教工作会上了解到的。
会议指出,从今年起,中等职业学校一律不准招收综合高中学生和初中学生,以前招收的综合高中学生和初中生要及时分流,将职教资源全部用于职业教育。各学校在招生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实行有偿招生。各初中学校不得通过向中等职业学校推荐生源收取费用。
高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学校要为其申报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纳入国家资助范围;接受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前三年注册中等职业教育学籍,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政策;跨省及城乡联合办学合作招收的学生,由联办学校为其申报学籍,原就读学校随即注销其学籍,国家助学金均由学生所在就读学校负责申请发放。
2009年中央财政将对中等职业教育农村家庭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实行免费,会议要求各学校要认真做好相关工作,鼓励更多的农村青少年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会议要求,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必须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每年培训农民工和城乡劳动者的数量要与在校生规模大体相当。要大力开展订单培训,推动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转移,2009年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要达到1000万人次,劳动力转移培训达到12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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