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莱城区校长签订反腐倡廉目标责任书
发布日期:2009-03-26
来源:《现代教育导报》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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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任甲斌 通讯员 吴其林)记者在日前召开的莱芜市莱城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三创”工作动员大会上了解到,莱城区与全区177名中小学校长签订了反腐倡廉目标责任书,以建立和完善具有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责。
莱城区把制度建立、完善贯穿于教育、监督、惩治、改革等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工作中。今年,莱城区将继续加强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抓好区直学校校长、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主任和中心中学校长的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对广大教职工的法律法规、财经制度和师德师风、职业道德教育,重点开展好“师德建设月”活动。积极开展艰苦奋斗教育,倡导勤俭办教育的良好风尚。
继续推动实施各类学校招生考试“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组织开展考风考纪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大招生考试工作的检查力度。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及随机检查的方法,加强教育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财务、基建、采购、校办企业等关键部位和岗位的监督,建立健全对基建工程和物资采购招投标等工作有效监督的工作机制,建立学校资金使用公示制度、经常性审计及审计公告制度,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加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系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救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开展行政效能监督,促进廉政勤政建设。
建立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动落实政府责任,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稳妥解决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高收费问题。大力实施教育收费“阳光工程”,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继续坚持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治理工作。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不断完善收费管理制度。继续巩固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免杂费、课本费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严禁收取择校费后又收取学费的行为。禁止乱办各种形式的补习班,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经济负担。
建立完善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制度,设立区教育行政部门乱收费举报信箱,建立网络举报平台,认真做好教育收费信访举报处理工作。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处义务教育经费被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的案件。认真查处严重违反组织纪律案件、严重违反财经纪律案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落实办案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督办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建立纠正和预防不正当交易行为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工作,加强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建立预防职务犯罪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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