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09-03-10
来源:《现代教育导报》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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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殷雪梅)2月26日,山东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暨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表彰大会在济南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了2008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了2009年工作任务。会议还对全省第四批32个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进行了表彰奖励,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的代表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省委高校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齐涛,省教育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长、监察专员兼省电大党委书记张兴民,省政府纠风办副主任、省监察厅副厅长孙继业,省教育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宋承祥,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邢善萍,省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姜秀方以及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物价局、省新闻出版局等有关部门领导出席了会议。齐涛、孙继业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张兴民作了工作报告,邢善萍传达了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
齐涛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改革开放30年来,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同时指出,反腐倡廉形势仍然严峻,任务仍然繁重。全省教育系统必须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清当前形势,从教育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毫不动摇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
齐涛要求,要进一步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推动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要以《贯彻落实<山东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责任分工方案》为重要抓手,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要牢牢把握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来研究、设计、规划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加强廉政教育,建立思想道德防范机制。要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要加强民主决策、科学决策,防止决策失误。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要巩固成果,继续抓好纠风专项治理。要不断强化惩处和责任追究机制,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齐涛强调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把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管业务与管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实现同部署、同落实、两促进。
张兴民在工作报告中,对2008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认真回顾和总结,充分肯定了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绩;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形势进行了客观分析,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今年的工作任务进行了重点部署。
驻济高校党委书记、各高校纪委书记,各市教育局局长、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省教育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第四批全省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的分管县(市、区)长和教育局长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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