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教育亮点纷呈
发布日期:2009-03-07
来源:《现代教育导报》综合版
浏览次数:3469次
本报讯(记者 李恩建)近日,兰山区教育工作接受临沂市政府督导团全面督导评估,快速、健康、科学发展的兰山教育赢得了督导团成员的一致赞扬。
教育“六优先”是兰山区教育最大的亮点。教育“六优先”政策是:教育发展优先规划、教育投入优先安排、教育用地优先保障、教育人才优先引进、教师待遇优先落实、教育问题优先解决。每年制定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兰山区都将教育事业列入区委1号文件,适时召开教育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思路和措施。近年来,兰山区还从全区及各镇(街道)的教育发展实际出发确定年度教育工作目标,区政府与各镇(街道)签订目标责任书,教育发展成为考查领导政绩的主要指标之一。兰山区还通过建立专、兼职教育督导队伍,建立实施了对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督导制度,督学责任区制度,督导评估结果公示、公报、反馈、督导整改等制度,加大了过程管理的权重,教育督导工作被省教育厅评为全省先进。
开展教育工作强镇创建活动,强力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是兰山区一大创举。2006年,兰山区在临沂市率先成为省教育工作示范区,并在当年教师节表彰大会上提出开展教育工作强镇(街道)创建活动。两年间,7个镇(街道)被授予教育工作强镇(街道)称号。2009年,兰山区决定继续将教育工作强镇(街道)创建工作列入全区重点任务目标,确保所有镇(街道)达到教育工作强镇(街道)创建标准,为高标准通过山东省教育工作示范区的3年复验打好基础。
教育投入不断加大,教育经费得到保障。这是兰山教育大力发展的保障。2008年,兰山区各项教育投入继续加大,预算内教育经费53633.9万元,占全区财政支出的36.85%。区财政预算安排中小学公用经费6569万元,农村小学和初中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分别达到了445元和905元,保障了学校正常运转的经费需求。2008年,兰山区教育局在实行“校财局管”体制的基础上,推行后勤装备服务中心和财务管理结算中心联合工作,加强学校年度预算制度。在全国规范教育收费检查中,兰山区受到充分肯定。
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进一步规范,行风建设取得良好成效。兰山区教育局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各类岗位设置的数量、等级及结构比例,加强岗位职责考核。坚持“凡进必考”原则,公开选聘师范类毕业生和区外优秀教师。大力推行“集中居住、分散教学”的模式,稳定了农村教师队伍。注重开展各层次的业务培训,鼓励教师岗位成才。扎实开展行风评议活动,被评为全市“基层满意的县区部门”,并在省教育厅召开的行风建设经验交流会上作经验介绍。
学校后勤服务成为全省先进典型。目前,兰山区有省级规范化学校22处,省、市级规范化学校占学校总处数的85%以上。兰山区教育局建立教育装备集体采购制度,推行学校饮食服务准入机制和校园服务中心管理模式,提高了学校后勤服务一体化水平。
联系电话:0531-51756681,0531-51756682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土屋路3-1号(250002)
0531-51756739
(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0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