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等职业教育助学政策覆盖全部中职学生

  本报综合消息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天津市中等职业教育助学政策已覆盖到全部中职学生。2008年,天津市共向89396名中职生发放助学金11642.7万元。其中,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71729名,发放助学金10759.35万元;享受市政府助学金学生17667人,发放助学金883.35万元。
  据了解,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生活费,标准为每年每生1500元。市政府助学金对没有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实施资助,每生每年500元,资助时间为两年。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在校学生可以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等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在天津市学习的生源地为汶川地震重灾区的大部分中职学生已经被纳入国家特别资助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