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一个让人民满意的规划纲要
发布日期:2009-01-13
来源:《现代教育导报》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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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评论员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研究制定工作已正式启动。这是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第一个教育规划纲要,是指导未来12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热切期待。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始终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并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党的十七大对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现在,根据中央的总体部署,结合当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实际,制定教育中长期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十分必要。
研究制定《规划纲要》,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更好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际行动,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
党中央、国务院强调,《规划纲要》制定工作是本届政府必须做好的一件大事,要求在制定过程中广纳群言、广集众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努力制定一个让人民满意、符合中国国情和时代特点的高质量的《规划纲要》。
《规划纲要》应按照中央的要求,从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出发,对未来12年教育改革和发展做出全面规划和部署。要以实施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为目标,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发展道路。制定《规划纲要》应当坚持面向未来、面向世界、面向现代化,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立足基本国情。
这次制定的规划纲要,最根本的是要回答和解决一系列关系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教育重大关键问题。要集中探讨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方向、战略思路、政策举措以及制度保障等,力求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实现新突破。同时,要提出一系列牵动全局、影响深远的重大项目和重要政策,既体现全局性、宏观性、长远性和战略性,又要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只有把这些重大问题研究透彻,找准问题所在,提出解决的思路和办法,制定出来的规划纲要才会真正管用。
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是党和政府的重要执政理念,也是制定高质量教育规划纲要的必然要求。制定教育规划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的社会系统工程,难度大、任务重,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完成。必须尊重科学,发扬民主,充分利用专业力量、发挥专家咨询作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群众的意见,努力在千头万绪中理出教育改革发展的最佳途径,努力在千差万别中寻求教育改革发展的最大共识。
制定一个高质量高水平的《规划纲要》,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希望社会各界以主人翁的精神,积极参与到《规划纲要》的研究制定过程中来,共同为制定一个让人民满意的《规划纲要》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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