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鼓励和支持职业院校与台企合作办学
发布日期:2008-12-08
来源:《现代教育导报》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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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 福建省日前出台了《关于实施闽台教育交流与合作工程的意见》,鼓励和支持该省职业院校与台资企业合作办学。
根据《意见》,福建省支持职业院校与台资企业开展多载体、多形式的校企合作项目,订立校企合作协议;总结和推广由台资企业天福集团创立的漳州天福茶职业技术学院的办学模式,引导台资企业以不同的合作方式,参与职业院校的办学和职业教育集团的运作。校企之间将联合举办专业,联办职业技能鉴定站,联合开展技术研发及推广,联合培养技能人才,创建职业院校与台企合作示范性实训基地。
《意见》还强调,通过合作办学,建立资助学生赴台学习的机制。根据企业的需求,校企共同研究和确定学生赴台学习的专业。学校遴选优秀学生,台资企业提供资助,进入台湾职技培训中心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实习,学生返校学习毕业后由资助企业优先录用。
福建省还鼓励和支持职业院校与台湾职业院校实行专业对接,或瞄准台湾院校的强势学科和特色课程,选派学生赴台学习,充实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能,尝试与台湾职业院校开展“双联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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