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宣讲采访团来我省开展宣讲采访
发布日期:2008-09-04
来源:《现代教育导报》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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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学生资助工作座谈会在泰安市举行
本报讯(记者 卢华清)8月18日至20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马文华副主任率领由人民日报、新华社山东分社、新华每日电讯、光明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农民日报、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教育新闻网等新闻媒体组成的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宣讲采访团来我省泰安市和临沂市宣讲高校学生资助政策,接受政策咨询,深入学生家中进行采访。山东省教育厅陈光华副厅长出席相关活动。
18日下午,山东省学生资助工作座谈会在泰安市举行。马文华主任宣讲解读了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系,并介绍了新资助体系实施的背景、意义与效果。她指出,去年秋季国家财政拿出95亿元,地方配套了59亿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今年全年,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将拿出308亿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加上国家助学贷款、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共要达到500亿元。这么巨大数额的资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上学,应该说是空前的。新资助政策的实施就是为了不让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失学,一定要帮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考上大学的学生顺利地进入大学、顺利地完成学业。
座谈会上,陈光华副厅长就山东省学生资助工作进展情况作了报告。他指出,新资助政策实施以来,山东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不断建立健全各类学校的学生资助政策,就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生资助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和措施。目前,我省高等教育阶段已经建立起了以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共同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体系,为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了全面的保障措施。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实施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学校和社会资助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义务教育阶段,山东省从2007年春季开学起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提供寄宿生的生活费。从2007年秋季开学起,又免除了全省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杂费,同时对城市低保家庭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的生活费。为进一步推进和深化义务教育改革,我省从2008年春季开学起,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生活费补助标准,补助标准由每生每年补助300元提高到小学500元、初中750元,享受补助的经济困难学生占寄宿生的比例不低于8%。从2007年秋季开学起,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免费提供国家教科书。从2008年春季开学起又免费提供地方课程的教科书,并适当提高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补助标准。从2009年春季开学起,部分科目的免费教科书将循环使用。2008年,农村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由240元提高到295元,农村初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由340元提高到445元。以上各项政策实现了全省各级各类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全覆盖,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执政理念,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关心,进一步推动了教育公平,促进了我省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同时,陈光华副厅长强调,我省积极开展国家助学贷款方面的工作,与省农村信用联社合作,基本解决了本地贫困学生的贷款问题。通过拟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意见》,扩大国家助学贷款的覆盖范围、提高风险补偿金利率、开办外省籍贫困生贷款业务、明确省市财政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的承担责任等内容,努力解决外省籍贫困学生的贷款问题。与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合作,通过签署《山东省省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框架合作协议》、《山东省省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使我省省属高校中的外省籍贫困学生的贷款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
座谈会上,山东省农村信用联社、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的代表简要介绍了助学贷款的业务开展情况。
宣讲采访团在泰安市东平县和临沂市蒙阴县举行了学生资助工作座谈会,并进行了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咨询宣讲。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马文华副主任等与高校录取新生及家长、教师共坐一堂,宣讲国家新资助政策,接受他们的咨询,为他们解惑答疑。活动期间,宣讲采访团深入东平县和蒙阴县的经济困难学生家中进行了实地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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