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政府今年起将买单职业教育发展
发布日期:2008-06-13
来源:《现代教育导报》综合版
浏览次数:3551次
本报讯(记者 邓旭)根据职业教育发展的现状,从今年起济宁市将设立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市财政每年经费支出不低于3000万元,县(市、区)每年也安排一定数量经费。同时,该市还建立职业院校创优奖励基金,创建为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的,市政府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据了解,济宁市今年起将对全市职业院校专业设置进行统筹,各中等职业学校开设的专业凡达不到举办专业所需师资、设施、实训标准的一律停止招生。今后职业院校将依托产业办专业,每校集中办好2至3个特色、优势专业,并根据市场需求改造传统专业、开发新兴特色专业。同时,鼓励职业院校开发新专业,每开发1个特色、紧缺专业,经评估认定,高等职业院校工科类按200万元、文理科按100万元,中等职业学校工科类按100万元、文科类按50万元由政府提供专业开发经费。
济宁市还将实施“2513”职教中心建设工程,规划建设和完善12个县级职教中心和1个市级职教中心。其中,县(市、区)按“占地200亩以上,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实训设备价值1000万元以上,在校生规模达到3000人以上”的标准建设县级职教中心,“十一五”末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在扩大办学规模的同时,还将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对高中阶段招生进行整体统筹,按照“大体相当”的要求合理确定职普招生计划,确保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到2010年实现职普比例1:1。
另外,济宁市将设立职教师资培训专项经费,市财政每年拿出100万元,县财政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经费用于教师培训。市、县财政按每年每生300元的标准安排职业院校实训专项经费,用于实训耗材和外聘专业课、实训指导教师薪酬补贴。
联系电话:0531-51756681,0531-51756682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土屋路3-1号(250002)
0531-51756739
(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0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