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3323万元国家助学金拨付到位

  本报讯(记者 赵徽)近日,潍坊市2008年春季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3323万元拨付到各市直中等职业学校和县(市、区),不日将发放到学生手中。
  中等职业学校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高校和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的中专部等。中等职业教育实行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校内奖学金、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出资设立,自2007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主要资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资助对象为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村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在校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省和市(县)按6:4比例分担。本次拨付的3323万元中,由省以上分担1994万元,市级承担628万元,县级承担701万元,将惠及全市中等职业学校44312名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