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提高中小学及幼儿园建筑抗震设防类别
发布日期:2008-07-09
来源:《现代教育导报》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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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 甘肃省在今后房屋建设中,将适当提高医院、中小学以及幼儿园等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由目前的丙类提高到乙类。
甘肃省建设厅认为,两层以上的幼儿园、中小学、医院及大开间或外廊式建筑,最好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严格限制预制楼板的使用范围,公共建筑、居住建筑、指挥及保障等建筑中不得采用预制楼板。从地震后建设部门房屋建筑安全性应急评估和鉴定结果看,严格按照规范设计有抗震设防的城市房屋建筑,基本上达到了“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设防目标,没有抗震设防、未按规范设计施工的房屋和一些自建的土木结构的民房,在地震中受害严重。
据甘肃省建设厅统计,受汶川特大地震波及,甘肃省9个市州、49个县区的210个乡镇,城镇居民倒塌、严重受损和一般破坏的房屋总面积437万平方米,经济损失36.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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