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监测

我省圆满完成2022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2021年修订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通知》的部署要求,2022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现场测试于5月25-26日在全国开展。本年度监测学科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语文、艺术、英语学习质量和心理健康状况,以及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学校管理和区域管理等相关影响因素情况。我省共16个样本县(市、区)、320所义务教育学校、9600多名学生、3000多名教师和部分教育管理人员参加了监测。

 

为保障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顺利开展,省教育厅成立了由分管厅领导任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各样本县(市、区)均成立了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监测实施方案,开展了省级、县级培训和模拟演练等扎实有效的准备工作。选派了32名省视导员提前3天分赴16个样本县(市、区)进行逐校视导,督促做好各项工作。监测期间,省教育厅总督学刘欣堂、仲红波分别带领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基教处、教师处、教科院、教育社等负责同志对部分样本县(区)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进行了视导检查。各样本县(市、区)按照国家和省统一要求,精心准备、规范实施,圆满完成了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任务。

 

建立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是深化教育评价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客观反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和身心健康及变化情况的重要手段,对转变教育管理方式、改进学校教育教学、提高教学质量、服务教育科学决策具有重要意义。